更新时间:2026-08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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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管理员开展月度室内质控数据审核时发现:甲胎蛋白(AFP)质控结果出现显著偏移。该项目原设定靶值 8.76,当月质控实测均值为 10.55,偏移幅度达 16.9%。经溯源分析,问题原因为:实验室更换新批次质控品后,直接套用说明书提供的推荐靶值,未基于本实验室检测系统建立专属累积靶值。
虽然本次靶值偏移幅度较大,但当月质控数据变异系数 CV 仅 4.54%,检测系统精密度状态良好,故障根源为靶值设定不合理。该案例充分说明:科学建立、动态维护质控靶值与控制限,是室内质量控制工作的基础核心环节。
质控靶值与控制限的建立
核心原则:每一个新批号质控品,实验室均应独立建立对应的靶值与控制限;定值质控品说明书标定值仅作为参考依据,不得直接用作日常质控的中心线

一、稳定期较长的质控品
该类质控品有效期充足,可通过长期渐进式数据累积,得到匹配本实验室检测系统真实性能的靶值、控制限。
靶值建立
暂定靶值:新批号质控品完成不少于 20 组有效独立检测,剔除离群异常值后,计算算术均值,作为暂定靶值,用于初期质控图中心线
常用靶值:后续 3‑5 个月持续使用该批号质控品,逐月合并在控质控数据,重新计算、复核均值,最终形成该批号质控品的实验室常用靶值。
控制限设定
初始控制限:计算暂定靶值的同时,基于上述 20 组有效数据得到标准差 SD,以此确定初始控制限。
常用控制限:采取逐月累积修正模式,每月月末合并全部在控历史数据,重新计算标准差,实现控制限动态适配检测系统的微小长期变化。
二、稳定期较短的质控品
该类质控品有效期短,需要在有限周期内完成密集检测,快速完成靶值与控制限的确立。
靶值建立
3‑4 天内完成多瓶质控品检测,累计获取至少 20 个有效检测结果,剔除异常值后计算均值,作为暂定靶值;实操可参考:每日检测 3‑4 瓶,每瓶重复测定 2‑3 次。
控制限设定
受有效期限制,无法获得本批号专属长期累积标准差。控制限通过实验室项目加权平均不精密度 CV 进行推导计算:
SD = 本批次质控品靶值 × 实验室加权平均不精密度 (CV%)
法规与标准依据
WS/T 641‑2018《临床检验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》、GB/T 20468‑2006《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》明确要求:质控均值必须依托实验室现行检测程序自行确定;更换新批号质控品应开展新旧批号平行测定,保障质控数据连续性。
CNAS‑CL43《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血液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》规定:血细胞计数类项目,应分时段检测不少于 3 天,收集至少 10 个有效结果确定质控均值;凝血等项目需满足对应数据量要求。
质控靶值、控制限的动态调整
出现下列情形,实验室必须重新验证、修订质控靶值与控制限:
更换质控品批号;
仪器重大维修、硬件升级、完成校准之后;
检测作业程序(SOP)发生变更;
质控品本身稳定性发生改变;
室内质控出现持续趋势漂移、频繁发生失控报警。
01 渐进式调整
采用新旧批号质控品平行检测模式,完成数据平滑过渡,实现靶值与控制限的平稳切换,最大程度降低对患者样本检测结果的影响。
02 紧急干预机制
针对凝血功能检测等高风险、高时效检验项目,应当建立快速响应流程,必要时 48 小时内完成靶值、控制限重新确认,保障临床患者报告结果准确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