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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控品分装及保存标准规范

更新时间:2026-01-09点击次数:
为保障质控品的稳定性与检测结果准确性,其分装与保存操作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化要求:

一、 质控品分装要求

  1. 分装容器选择选用经质量验证合格的容器,优先选择密封性良好的螺口 EP 管或血清管;容器需清洁、干燥、无酶及核酸污染,避免因容器渗漏或吸附导致质控品成分改变。
  2. 分装量精准把控根据实验室每日质控检测用量计算分装体积,单管分装量需不低于仪器最小上机体积,且预留 10%~20% 的余量;避免分装量过少导致取样不足,或分装量过多造成反复冻融。
  3. 分装环境控制操作需在洁净、无风、避光的实验区域进行,避免空气流通带来的灰尘污染、阳光直射造成的质控品成分降解;全程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,防止微生物污染。
  4. 标识规范管理每支分装管需粘贴清晰、牢固的标识,内容至少包含:质控品名称、质控水平(高 / 中 / 低)、批号、复溶日期、分装日期、失效日期、储存条件;确保全流程可追溯。

质控品


二、 质控品保存要求

  1. 未开瓶质控品保存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条件储存:
    • 冻干粉质控品:常规为 2~8℃冷藏保存,部分特殊品类需 - 20℃冷冻,严禁擅自改变温度条件;
    • 液体质控品:按说明书要求执行,多数需冷藏避免冻结,防止成分因结冰被破坏。
  2. 复溶后分装质控品保存
    • 常规保存条件为 -20℃以下避光冷冻,部分特殊质控品(如酶类、激素类)需 - 70℃超低温保存;
    • 核心禁忌:严禁反复冻融,冻融次数需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范围内(通常不超过 1~2 次),超出次数后需舍弃。
  3. 储存环境监控
    • 保存设备(冰箱、冷冻柜)需配备连续温度监控与报警系统,定期对温度记录仪进行校准,确保温度波动符合要求;
    • 若发生温度异常,需立即评估质控品稳定性,异常批次质控品暂停使用,经性能验证合格后方可恢复。
  4. 防污染与避光防护
    • 质控品需避光保存,可采用遮光盒或铝箔包裹容器,避免紫外线导致的成分氧化;
    • 储存区域需与化学品、有机溶剂、挥发性试剂隔离,防止交叉污染;不同类型、批号的质控品分类存放,避免混淆。

三、 特殊注意事项

  1. 酶类、抗体类、核酸类等特殊质控品,因成分易降解,需严格遵循厂家说明书的特殊保存要求(如添加保护剂、避免金属离子接触等)。
  2. 实验室需结合质控品特性制定对应的标准操作规程(SOP),定期对保存条件及质控品性能进行验证,确保质控结果可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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