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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控品赋值指导原则有哪些

更新时间:2026-06-16点击次数:

     质控品赋值指导原则主要依据《质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——质控品赋值研究》(2022年第36号)及相关行业标准(如YY/T 1652-2019、GB/T 15000.3-2023等),旨在指导质控品靶值及范围的确定。其核心指导原则可归纳为以下五个维度:


一、 基本原则与前提要求


成分与基质要求:质控品成分应尽可能接近临床样本,减少基质和制备过程带来的影响,必要时需对基质效应进行评估。

特性确认:赋值前必须确认质控品的均匀性(如批内变异系数CV符合标准)和稳定性(在声称的有效期内,靶值范围应保持有效)。

系统关联:质控品赋值必须与检测系统(包括检测试剂、检测设备、校准品等)关联,采用声称的检测系统进行赋值,若适用于多个检测系统,需对各系统分别进行充分研究。

二、 靶值的建立(核心环节)


赋值方案设计:需综合考虑设备、时间、地点、操作人员、试剂批次等影响因素,明确检测系统(试剂/设备/校准品批号及型号)、检测地点及人员、检测方案(最小包装单元数量、取样次数、重复次数、时间范围)及验收标准。

数据处理与靶值计算:需采用合理的统计方法进行离群值判定及处理;靶值通常以多次测量的平均值(X)计,并需计算标准差(SD)和变异系数(CV);靶值范围通常以“靶值±2SD”或“靶值±3SD”表示,也可用扩展不确定度及扩展因子表示,范围需具备合理性。

批次关联:原料批次或生产批次改变时,靶值可能随之改变,需重新建立。

三、 靶值的确认

简化验证:初步靶值建立后,需通过相对简化的检测方案进行确认(如采用不同批次的检测试剂进行复测,观察靶值是否适用)。

批号关联:若确认后靶值不适用,需将质控品靶值与赋值检测试剂批号进行关联,并在说明书中明确不同批号试剂的组分混用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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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靶值的转移

转移条件:当不同检测设备的预期用途、检验原理和操作原理相同时,可考虑靶值的转移(如同一企业设计的系列设备,需充分验证设备间分析性能的等效性)。

验证要求:转移时需提供设备对比说明及等效性研究资料,确认原有靶值及其范围能否转移至新设备,必要时需补充临床样本在不同测试系统的对比测试。

五、 报告与资料要求

完整的赋值报告应包含赋值方案、试验数据、结果报告,最终以靶值单或其他形式明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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